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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世界樸實化學與應用化學聯(lián)合會(IUPAC)1981年的界說:咪唑聚氨酯催化劑是一種改動反應速率但不改動反應總規(guī)范吉布斯自由能的物質。這種效果稱為催化效果,觸及咪唑聚氨酯催化劑的反應稱為催化反應。
咪唑聚氨酯催化劑自身的組成、化學性質和質量在反應前后不發(fā)作改動;它和反應系統(tǒng)的聯(lián)系就像鎖與鑰匙的聯(lián)系一樣,具有高度的挑選性(或專一性)。一種咪唑聚氨酯催化劑并非對一切的化學反應都有催化效果;某些化學反應并非只要僅有的咪唑聚氨酯催化劑。
其他界說
也有一種說法,咪唑聚氨酯催化劑參加化學反應。在一個總的化學反應中,咪唑聚氨酯催化劑的效果是降低該反應發(fā)生所需求的活化能,本質上是把一個比較難發(fā)作的反應變成了兩個很容易發(fā)作的化學反應(與之相反的稱為抑制劑)。在這兩個反應中,第一個反應中咪唑聚氨酯催化劑扮演反應物的人物,第二個反應中咪唑聚氨酯催化劑扮演生成物的人物,所以說從總的反應方程式上來看,咪唑聚氨酯催化劑在反應前后沒有改動。
一般來說,咪唑聚氨酯催化劑是指參加化學反應中間進程的,又能挑選性地改動化學反應速率,而其本身的數(shù)量和化學性質在反應前后基本堅持不變的物質。通常把咪唑聚氨酯催化劑加快化學反應,使反應盡快達到化學平衡的效果叫做催化效果,但并不改動反應的平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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